哪些情况需要引产

文章来源:包头无痛人流医院 发布时间2011-12-18 10:25 [ ] 【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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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哪些情况需要引产呢?这是很多女性都不清楚的问题,因为很多女性认为只要是怀孕了,不要孩子的话,都可以选择无痛人流术,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,无痛人流要在怀孕10周内才能做,如果胎儿比较大了,那就必须选择人工引产了。包头丽人妇科医院计生专家说,以下几种情况,孕妇必须选择引产手术:
  1.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应立即引产,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  2.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,也需立即引产。
  3.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  4.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分娩。
  5.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,患此病的孕妇应选择引产术。
  6.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  不论是引产还是无痛人流,对于女性来说都是一个痛苦的过程,对于女性的生殖系统都会有比较大的创伤。所以,引产以后也要多注意这些事项,全面补充营养,注意卫生,更不能同房,去医院复查完全恢复后才能性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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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包头妇科专家:王志新主任 毕业于河北工程学院临床医学专业,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近20年。曾多次于北京协和医院进修学习,对妇科炎症的防治有丰富的临床经验,擅长慢性宫颈消融刀、leep刀等治疗。尤其对各种阴道炎、宫颈炎、盆腔炎并配心理治疗有独特诊疗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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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曾在省四院、山东省立医院进修学习,从事临床工作近二十余年。擅长治疗各种妇科、产科的常见病及疑难病,如对各种阴道炎、宫颈炎、附件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有良好治疗效果。熟练操作清宫术、人流术、引产术等。曾在国内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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