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产后要注意什么

文章来源:包头无痛人流医院 发布时间2011-12-18 10:25 [ ] 【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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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引产后注意事项:什么是引产?
  在妊娠24周以前,采用人工方法,把已经发育但还没有成熟的胚胎和胎盘从子宫里取出来,达到结束妊娠的目的,称为引产。引产按妊娠月份大小可分为早期人工流产和中期引产。妊娠12周前做人工流产称为早期人工流产;妊娠12-27周做人工流产称为中期引产。
  二、引产后注意事项:注意事项有以下七点!
  1.引产成功后住院3--5天,如果一切正常,即可出院,出院后注意休息。2.注意子宫收缩情况、流血多少、是否发烧等。 3.根据引产经过情况,酌情使用子宫收缩药和抗生素,促进子宫复旧,减少出血,预防感染。4.发现流血过多或感染时,要积极治疗。 5.引产后1个月内注意外阴部卫生,禁止性生活。 6.休息1个月后,如果未发现异常即可恢复工作。 7.1个月后复查,并选用新的避孕方法。
  三、引产后的饮食
引产后仍然必须对各种食物在数量上、质量上以及相互搭配上作出合理安排,以满足机体对蛋白质、碳水化合物、脂肪、维生素、无机盐、水和纤维素的需要。为了促进人工流产后的康复,饮食调整应注重以下几点:
  (1)蛋白质是抗体的重要组成成分,如摄入不足,则机体抵抗力降低。引产后半个月之内,蛋白质每公斤体重应给1.5克~2克,每日量约100克~150克。因此,可多吃些鸡肉、猪瘦肉、蛋类、奶类和豆类、豆类制品等。
  (2)引产手术后,由于身体较虚弱,常易出汗。因此补充水分应少量多次,减少水分蒸发量;汗液中排出水溶性维生素较多,尤其是维生素C、维生素B1、维生素B2,因此,应多吃新鲜蔬菜、水果。如此,也有利于防止便秘。
  (3)在正常饮食的基础上,适当限制脂肪。术后一星期内脂肪控制在每日80克左右。行经紊乱者,忌食刺激性食品,如辣椒、酒、醋、胡椒、姜等,这类食品均能刺激性器官充血,增加月经量,也忌食螃蟹、田螺、河蚌等寒性食物。
  三、怎么避免引产?
首先掌握避孕方法是避免引产的根本方法,认真落实避孕措施,谨慎防止怀孕。目前我国所采用的避孕方法,完全可以适用于所有的人,满足不同女性的需要。诸如避孕套、节育环、避孕药等,均有良好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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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包头妇科专家:王志新主任 毕业于河北工程学院临床医学专业,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近20年。曾多次于北京协和医院进修学习,对妇科炎症的防治有丰富的临床经验,擅长慢性宫颈消融刀、leep刀等治疗。尤其对各种阴道炎、宫颈炎、盆腔炎并配心理治疗有独特诊疗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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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赵瑞芳
    曾在省四院、山东省立医院进修学习,从事临床工作近二十余年。擅长治疗各种妇科、产科的常见病及疑难病,如对各种阴道炎、宫颈炎、附件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有良好治疗效果。熟练操作清宫术、人流术、引产术等。曾在国内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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